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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灯塔-党建在线”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的通知
2017-12-11 10:05   审核人:

关于开展“灯塔—党建在线”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活动的通知.docx

各总支及所属党支部、直属党支部:

    为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深入开展,省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开展“灯塔—党建在线”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活动的通知》(鲁组办发〔2017〕38号), 根据潍坊市委组织部、市高工委有关通知要求,请结合本总支(支部)实际,认真抓好“灯塔—党建在线”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组织全院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参加“灯塔—党建在线”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活动,通过在线学习、竞赛答题,以赛促学、以学促做,引导全院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更好地凝聚起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二、活动安排

(一)参加人员

   全体党员及自愿参加的群众。

(二)竞赛时间

    自2017年12月中旬开始至2018年6月底结束,分线上初赛、线上决赛和线下总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三)竞赛内容

    以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章、《 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学习 问答》等为主要学习内容和题目来源。

(四)竞赛规则

   1、线上初赛: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每月举办1期,共6期。

    (1)每月1—10日(其中,第1期为2017年12月11日—17日),公布本月学习资料、竞赛题库,全省党员干部群众在线开展学习,进行自测模拟答题。

    (2)每月11日06:00—20日24:00(其中,第1期为2017年12月18日06:00—24日24:00)开展网上竞赛,每人每天只限答题一次,如果将活动链接分享到朋友圈可获赠一次答题机会(每月最多可获赠两次)。

    (3)网上竞赛每次20道题目,由系统从已公布的题库中随机抽取,每答对一题计5分,答错不得分。 答题结束后,系统实时公布个人答题成绩和答题所用时间,每次答题成绩计入个人总得分。

    (4)个人总得分排行榜实时更新,根据答题成绩、答题速度、答题次数等指标确定排名;答题成绩、答题速度、答题次数等指标相同的,由系统随机确定排名。

    (5)省直属党委(工委)排行榜,县(市、区)党委,乡镇(街道)党委(工委)排行榜每半小时更新一次数据,根据答题总得分、平均分、党员参与度等确定排名。

    (6)每月30日,公布本月优秀组织奖和“灯塔学习先锋”获奖名单。

  2、线上决赛:2018年6月初,集中3天时间,开展线上竞赛答题决赛。

    线上决赛期间,每人每天只有一次竞答机会,每次50道题目,由系统从线上初赛全部题库中随机抽取,每答对一题计2分,答错不得分。每次答题结束后,系统根据参赛人员答题正确率、答题速度等进行排名,并实时公布个人得分排名。决赛结束后,公布个人总得分排名,并根据个人总得分排名,评出“灯塔学习标兵”获奖名单。

  3、线下总决赛

    2018年6月下旬,以各市党委、省直各工委(党委)和有关中央驻鲁企业党委为单位,分别从线上竞赛获奖的党员“灯塔学习先锋”和“灯塔学习标兵”中择优确定部分人员,组成参赛代表队,每队3人,进行现场竞赛答题。线下总决赛,分两轮进行,根据竞赛成绩评出学习竞赛一、二、三等奖,颁发奖杯和获奖证书,组织部分获奖人员到革命圣地或有关干部学院开展红色教育。

(五)奖项和奖励方式

    1、个人参与奖。参与学习竞赛的党员干部群众,每完成一次满分的网上竞赛答题,即可获得一次抽奖机会,奖品为40M手机流量“灯塔红包”一个,每天奖励2000人。

    2、“灯塔学习先锋”。每月线上初赛竞赛答题活动结束后,根据个人总得分排名,系统对前500名参赛人员给予50元手机话费奖励,并对其中的党员授予“灯塔学习先锋”称号;同时在本月答题满分的参赛人员中,随机抽取1500名,给予30元手机话费奖励,并对其中的党员授予“灯塔学习先锋”称号。话费奖励由通信运营商通过本人手机充值形式在次月10日前发放。获得“灯塔学习先锋”称号的党员,在“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个人专区授予“灯塔学习先锋”标识。

    3、“灯塔学习型党支部”。每月线上初赛竞赛答题活动结束后,根据党支部总得分排名情况,对党员参与范围广竞赛成绩好、获奖人数多的前500个党支部评为“灯塔学习型党支部”,并在“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山东e支部”系统中授予“灯塔学习型党支部”标识。

    4、“灯塔学习标兵”。根据线上决赛参赛人员个人总得分排名,系统对前500名参赛人员给予手机话费奖励,并对其中的党员授予“灯塔学习标兵”称号。其中,第1-100名,奖励500元手机话费;第101-300名,奖励200元手机话费;第301-500名,奖励100元手机话费。获得“灯塔学习标兵”称号的党员,在“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个人专区授予“灯塔学习标兵”标识。

    5、学院奖励。(1)“党员学习标兵”。线上初赛竞赛答题活动结束后,根据个人总得分排名,对前10名参赛人员给予100元手机话费奖励,并对其中的党员授予“党员学习标兵”称号,颁发荣誉证书。话费奖励由通信运营商通过本人手机充值形式在活动结束后统一发放。(2)“学习型党支部”。活动结束后,根据党支部总得分排名情况,对党员参与范围广、竞赛成绩好、获奖人数多的前10个党支部评为“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先进党支部”,并给予500元专项学习经费。

三、工作要求

    依托“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活动,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党总支(支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迅速行动,把组织开展学习竞赛活动纳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总体部署,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推动竞赛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一)搞好宣传发动。各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这次学习竞赛活动,将其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内容。召开专门支委会会议作出安排部署,结合开展“三会一课”、支部生活日等活动将竞赛通知传达给广大党员群众,利用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大力宣传,不断扩大竞赛活动的社会知晓度、参与率和覆盖面。

(二)明确工作任务。各总支(支部)要认真研究竞赛规则要求,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指定专人担任竞赛联络员,负责学习竞赛的组织工作。各党总支(支部)要确保全部党员参与,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章等有关学习资料、进行在线自测模拟答题的基础上,具备条件的党员竞赛期间要力争做到每天答一次题,尽量用满答题次数,并保证答题准确率。要突出重点,各总支(支部)要有针对性地选择一部分党员,重点进行培训,全程指导参加线上初赛、线上决赛和线下总决赛,确保获得优秀名次。要坚持每月“赛前学习、赛中组织、赛后总结”,确保在参学参赛人数、参赛成绩等方面取得实效。要卡准时间节点、制定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发动,每月形成参学参赛人员情况台账,统计参赛成绩,不断推动党员群众认真参加学习,积极参与答题。每期网上竞赛活动结束后,要将组织情况、参赛情况、分享朋友圈后获赠答题情况、竞赛总成绩和个人成绩、优秀组织奖和“灯塔学习先锋”名单、下一步推进措施等形成专门汇报材料,报党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会定期通报有关情况。

(三)加强督导考核。对本次学习竞赛活动,省委组织部将每月进行相关排名,评出优秀组织奖和个人获奖名单,学院党委也将参照省里做法,对各总支(支部)排名情况和个人获奖情况进行通报。除对本次竞赛活动成绩优异的个人和党组织进行表彰外,各级党组织的工作推进情况和成效将作为2018年党建考核的重要指标,并作为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的重要依据,对推动学习竞赛活动不积极的,学习竞赛成效差的总支(支部)和参与学习竞赛活动不积极的党员,将采取适当方式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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